本报记者 包兴安
6月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2019年度财政督查检查计划,财政部决定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于2019年6月至7月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财政部表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2019年5月14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共同随机抽取了77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抽取现场邀请财政部机关纪委、条法司等相关司局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医药管理司、价格招采司、规财法规司、人事司等单位参加并进行现场监督。
77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包括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证券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77户医药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剖析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成本利润构成,揭示药价形成机制,为综合治理药价虚高、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
《通知》表示,为核实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各监管局、财政厅(局)应对医药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伸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
《通知》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费用的真实性、成本的真实性、收入的真实性和其他。
(编辑 孙倩 策划 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