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投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制度,加快配套制度建设。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投资条例》已于近日颁布,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这部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改委要求,对政府投资方向、资金筹措、投资方式、决策程序、投资计划、概算控制等方面违反《条例》的内容,一律要统一到上位法的规定上来。
通知还提出,应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制定规范履行项目决策职责的制度;二是完善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制度;三是结合贯彻《条例》需要完善其他配套制度。
通知表示,《条例》的出台既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为继续深化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是当前和今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完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规范融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筹措政府投资所需资金,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加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力度,按照法定要求尽快完善平台功能,规范项目赋码、审批流程和扩展服务类别;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健全概算审批和调整、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推进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能力,不断提高和及时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编辑 才山丹 策划 包兴安)